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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信息发布者:shiyouwei
    2018-09-27 15:12:45   转载

    一、黎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州、县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全县扶贫开发调查研究,统筹协调,检查指导全县扶贫开发工作。

        2.研究制定全县扶贫开发相关政策措施、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

        3.研究制定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4.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配合做好对贫困乡镇扶贫开发工作的考核工作。

        5.负责对乡镇(街道)扶贫工作站的业务指导。

        6.负责扶贫项目的规划编制、审查上报。提出各类扶贫项目的上报审查意见和扶贫资金分配建议方案,负责扶贫项目的立项审批、方案批复、监督管理、绩效考核和检查验收。

        7.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承担境外、省外、州外、县外帮扶我县的联系、协调服务及交流与合作工作。

        8.负责特殊类型扶贫开发综合治理、连片开发工作。

        9.负责信贷扶贫项目的计划拟定、政策指导、审查立项、跟踪管理工作,负责扶贫龙头企业的资格审查、推荐、扶持、考核和管理工作。

        10.负责贫困地区乡村干部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技能培训等“雨露计划”培训项目及“雨露计划·圆梦行动”助学项目规划、年度计划编制及组织实施工作。

        11.负责扶贫开发统计、监测和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及脱贫攻坚总体目标计划管理工作。

        12.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扶贫资金的审计和财务监督工作。

        13.承担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州扶贫开发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我单位内设4个股室,即综合股、项目管理股、规划统计股、财务股;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即黎平县中药材产业发展办公室(副科级)及黎平县社会扶贫管理中心(正股级);黎平县中药材产业发展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全县中药材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全县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饮片加工及产品流通等方面的协调、服务和管理,负责全县中药材产业化扶贫项目的规划编制、项目申报、组织实施及检查验收等工作,负责贫困地区乡村干部培训、产业化扶贫培训和“雨露计划”培训等项目规划、年度计划、示范基地及教学点的监督管理和服务指导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就业信息手机和服务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内设机构3个,即综合股、中药材产业建设与管理股、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培训服务中心。黎平县社会扶贫管理中心主要职责:负责中央机关、省、州和下城区对口帮扶工作和省领导集团帮扶工作;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承担省外、境外非政府组织和个人帮扶我县的联系、协调服务及交流与合作工作;建立健全对口帮扶工作机制,制定对口帮扶合作规划和年度帮扶合作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推进扶贫开发攻坚、增强基本公共五福能力、神话经济技术交流合作、加强干部(人才)培养交流、旅游资源开发等重点帮扶与合作交流任务;承担各级各部门定点扶贫的联系、协调、服务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负责社会、个人、企业、团体和慈善机构捐赠款物收集、管理、分配、发放;负责境内外捐赠项目和贷款待外资项目的编制、申报、组织实施、提款报账、竣工验收和后期效益监测等工作;负责制定扶贫开发项目技术标准;负责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的技术指导和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监督、管理;负责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完毕的质量评估和验收,扶贫项目技术标准资料建档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组织实施、质量把关和进度统计;负责抓好扶贫开发项目的试验示范;完成县扶贫开发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下属单位无独立核算,财务核算隶属于黎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决算包括:本级预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黎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行政编制9个,实有在职人数10个;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个,实有在职人数1个;下属事业单位黎平县中药材产业发展办公室编制13个,实有在职人数13个;下属事业单位黎平县中药材产业发展办公室编制4个,实有在职人数4个。

    (四)经费来源情况:黎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是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年初在册职工28人,退休人员7人,遗属4人。

    二、黎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计430.27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收入430.27万元,占预算收入总额100%。

        2. 2018年度农林水支出扶贫预算支出总计430.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27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53.52%,项目支出200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46.48%。

    三、黎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30.27万元,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2018年度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为230.2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227.8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0.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6万元);用于公用经费支出2.45万元。主要用于工会经费和福利费支出。

        2.2018年度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为200万元,属县级财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黎平县脱贫攻坚工作经费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75.40万元,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24.60万元,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3.按功能分类。农林水支出总计430.27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100%。

        4.按经济分类。(1)工资福利支出190.22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44.21%;(2)商品和服务支出177.85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41.33%;(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60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8.74%;(4)其他资本性支出24.60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5.72%。

        4.2018年预算数430.27万元,与上年预算数491.75万元相比,降低61.48万元,降低12.5%。降低原因是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等财政配套资金部分不再列入预算当中。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为0万元。

    五、2018年度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4.7万元,减少0.8万元,降低5.44%,占预算支出总额3.23%,降低原因是党政机关厉行节约,严格要求“三公”经费逐年降低。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修理费、燃油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比上年预算数6.2万元减少0.3万元,减少4.83%,占预算支出总额1.37%,降低原因是党政机关厉行节约,严格要求“三公”经费逐年降低;(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支出8万元,主要是接待省州扶贫部门领导检查指导工作用餐,接待乡镇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联系扶贫工作用餐,接待村组干部咨询扶贫工作用餐等,比上年预算数8.5万元减少0.5万元,降低5.88%,占预算支出总额1.86%,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降低公务接待标准。具体预算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8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8万元,接待1000人次、166批次。

        (4)外事接待支出0元,接待0批次、0人次。

    六、固定资产情况

        年1月我单位按规定报废车辆一辆,暂无车辆;我单位准备起草报告向上级部门申请重新购置车辆。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8年度没有政府采购预算。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213(类)05(款)01(项):指农林水支出扶贫行政运行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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